貼心10+7
禁寄物品

本公司對下列物品拒絕承運 (一經發現,直接棄件處理)

易燃、易腐爛或具毒性、爆炸性、殺傷性、腐蝕性及放射性之危險品;

毒品或吸毒之相關器具;

妨害風化之圖書、照片、雕塑品或器具;

侵犯商標、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之物品;

貨幣、增值稅發票、其他稅票或有價證券、金銀財寶、古董、貴重金屬;

活動物、植物或種子;

具通信性質之信函;

電子用品;電池

一切粉末、液體物品、食物及光碟;

非正品/仿單的貨品;(如客人所寄的非正品或仿單的貨品,不論貨品寄失與否,本公司一律不會作出賠償);

外貿餘單的貨品;

懷疑是品牌非正品的貨品。如說明是正品, 但價錢是不合理地低的貨品;

香港海關進口管制及澳門海關的禁運物品,如食物或中藥材等;

不符合《香港法律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及其他行政法規,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貨品;

需要冷藏之貨品。